防止重复执法提高基层执法效率和水平 垦利区构建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董文升周明明李广寅
10月27日,山东省编办督导组到东营市垦利区督导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重点察看案件询问室、案件管理中心以及仔细询问执法人员配置和执法设备配备情况后,督导组对执法改革总体工作,特别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建设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塑行政执法格局,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有效举措。作为东营市县区改革试点,垦利区通过整合执法资源、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有效提高了基层执法效率和水平。
今年以来,垦利区编办紧紧抓住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有利时机,在总结前期城区道路交通“三队合一”、西郊综合执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为便于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垦利区编办以加强城市管理和建设领域综合执法为核心,制定印发了《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原分散在各部门的城市管理、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文化、人防等10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在划转方式上坚持整体划转原则,同步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等4支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整建制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避免出现新的职责交叉、机构重叠等问题。
按照“指挥在机关、执法在片区、管理在镇街”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垦利区编办局机关主要负责对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指挥和调度。执法大队综合考虑执法实际,将全区划分为8个片区,大队下设7个镇街执法中队和1个城区中队,负责各片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各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做到“一专多能”、一“综”到底,实现了相对集中、重心下移、城乡覆盖的目标。
为保证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区编办召开了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调度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了职责调整、人员划转会议,对相关职责和人员进行移交;严格按照职数标准,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领导班子进行配备;区政府法制办也对涉及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通过执法体制调整,各部门的执法责任更加明确,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了由多头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从体制上有效解决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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