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调委”调解+法院司法确认当事人领到12万元赔偿款

山东法制报 2020-09-04 00:31 大字

针对 2019年以来医疗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广饶县法院在深化医疗领域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审判质效方面,在法院与医院及相关患者间,由广饶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建立起案件诉前“医调委”调解+法院司法确认机制。近日,广饶县法院首起医调委参与司法调解案件顺利结案。

原告刘某因医疗损害纠纷将被告广饶某医院诉至广饶县法院。广饶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在收到起诉材料并预作登记后,与广饶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移交案件相关材料,同时向律师韩某某发出委派调解函,委派其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在医调委、 医疗专家调解员和律师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坐到了一起,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广饶某医院赔偿刘某共计 12万元。调解成功后的原被告共同向广饶县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一起复杂专业性强的医疗损害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专业性、 中立性、高效性、 准司法性,广饶县法院与本地律所、广饶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合作,委派业务骨干律师参与到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之中。今后,广饶县法院将与广饶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在医疗纠纷调解、调查取证等环节加强协作,以实现双方职能互补,将“调解+司法确认”非诉模式运用于医疗纠纷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专业、多元的法律服务,对解决医疗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刘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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