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东营日报 2019-09-12 16:52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广饶县印发了《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具有广饶县户籍、年龄在60到99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财政补贴,补贴数额分三个档次,每月分别为80元、100元和200元。

据介绍,广饶县自2019年1月1日起,将低保老年人分类施保、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统筹合并,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补贴对象为6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具体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为:60至79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80元,80至89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00元。同时,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至3级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但此增发补贴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之一。在申请流程方面,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乡镇街道办进行申请,审核后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合格者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则从批准之月起发放补贴。

同时,广饶县还加大对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政策明白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村公示栏公示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让经济困难老年人及其家属知晓补贴发放范围、标准、办理程序等政策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及时申报、享受补贴。(记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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