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 下班路上
“在路上。”这是很普通的一句话,也是有深意的一句话。
作为工薪族的“在路上”,三分之一是在上下班的路上。迎着朝阳出发,踏着余晖回家。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下班路上,见的最多的是浩浩荡荡的自行车大军。路是柏油路,但极少有机动车行驶,即便有那么几辆,夹杂在浩浩荡荡的大军中,也只能忍气吞声地尾随其后,等到了开阔处,找个空隙钻过去,然后喘口大气,一溜烟跑下去……
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摩托车手代替了自行车大军,每到下班时间,马达声响彻厂区,紧接着一辆辆大大小小的摩托车鱼贯而出。不一会儿,刚才还嘈杂的厂区,就恢复了平静,只留下浑浊的尾气久久地盘旋在空中,只留下单位门口“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大字默默等候第二天的喧闹。
机动车的普及,确实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方便,同时也带来了事故因子。
1996年春末的一个早上,一进厂门,就觉得气氛不对:警卫室外异常嘈杂,远远的厂办门口聚了一大堆人。穿过陌生的人群走进办公室,除了早早到来的厂领导,沙发上还坐了几个老者。屋里人不少,但很静,空气好像凝滞了。我小心翼翼地走向办公桌……
“你去看看前车间主任来了吗?让他过来。”厂长冲我说道。
在去车间的路上才听说,有个职工下班路上,骑车扎沟里摔死了。
事后,公司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承担了死者的丧葬费,并多补发几个月的工资,也算是给死者家人的安慰吧!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但至今我还能记起,死者父亲无助的哭诉和领抚恤金时的含泪苦笑。扎心呀!
经历了那次事故后,单位领导和职工都增加了安全意识。门口那句“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不再是简单的十几个字了,而是时时响着的警钟。
随着时代的进步,道路越来越宽了,机动车也越来越多了。
随着政策和机制的改革,职工的社会保险也越来越完善了,逐渐从单纯的只缴纳养老保险到“五险一金”。也从单位想不想给职工缴上升到法律界定,并且是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人性化了,保障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了。政策的落实,着实让用人单位和职工感受到缴纳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也成了工伤保险的受益者。
前年,同事上班路上让车给撞了,单位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就赶到医院,在确定伤者确实是在上班路上出的事故后,当天就给垫付了住院费,并告知家属不要担心伤者的公职和薪资问题,单位会将事故原因和情况如实上报给人社部门的。
后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判定,这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有工伤保险做保障,单位和个人都踏实多了。
在这次事故中,同事虽然保住了性命,却丧失了劳动能力。在伤者住院期间,单位就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出院后,向人社部门递交了相关的材料,并在人社部门的安排下,做了伤残级别鉴定。随后,人社部门根据鉴定结果给予了相应的待遇补助。
现在同事虽然不能正常上班了,但是依据相关裁定,照常领着一定比例的工资,享受着一个单位职工的相应待遇。
发生在上班路上的这种事,若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是很难处理的。由此可见,法律条例有它的约束性,但更多的是它的保护性。
(作者单位:广饶县西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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