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18-12-03 15:27 大字

本院根据债权人/债务人的申请,裁定受理东营市广饶县丰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蓝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营金茂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君科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博奥奇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维奥轻车车轮有限公司、东营双福织造有限公司、山东大海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大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天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欧纱纤维有限公司、山东大海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天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东营市翰腾钢丝帘线有限公司、东营鑫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营金旭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营市瑞腾钢丝帘线有限公司、东营市丰泰物流有限公司重整申请。本院受理上述十九家公司重整申请后,指定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十九家公司管理人。

上述十九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19年 1 月 8日之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四路 59 号(东四路与潍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邮政编码:257092;联系电话:0546-8325266;0546-802117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上述十九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上述十九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 1 月 23 日上午 9:30 分在黄河影剧院(东营市府前大街 115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 〇 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新闻推荐

省级森林乡镇和村居名单公布 东营市2个乡镇25个村居上榜

本报讯11月2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山东省首批省级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名单,授予55个镇(乡、街道)“山东省森林乡镇”、50...

广饶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饶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