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一女子被行政拘留5日

黄三角早报 2018-11-28 04:36 大字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王超通讯员王丽丽王娅楠)未经公安机关验收允许,没有合法的工商执照,11月20日,广饶公安行政拘留一名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违法行为人。

为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广饶县公安局大王分局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不断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11月20日晚,大王公安分局组织开展社会面治安清查工作。民警在检查至大王镇某宾馆时,发现高某(女,34岁,大王镇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在固定相关证据的同时,民警依法将高某口头传唤至分局接受询问,经询问,高某对自己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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