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纠纷俩人动起手打伤同事一人被拘留

黄三角早报 2018-11-11 04:36 大字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王超通讯员王丽丽王娅楠)因为一点琐事,同在一家单位上班的刘某与程某产生了争执,争执中刘某把程某打伤住院。日前,广饶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2018年10月28日上午,广饶县公安局滨海派出所接到牟先生(男,26岁,临沂人)报警称,其同事在某建材公司被打。民警经过调查得知:刘某系该公司车间班长,在工作中因生产质量问题与其车间质检人员程某(男,26岁,临沂人)发生矛盾,刘某把程某打伤住院。

案件发生后,民警迅速开展查处工作,搜集相关证据,经询问,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报请广饶县公安局同意,11月2日,滨海派出所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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