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面告捷

定西日报 2018-02-15 08:00 大字

漳县讯(通讯员马天云)历经两年时间,漳县国有林场在功能定位、单位定性、定编定岗、财政支持等改革中实现重大突破。截至目前,该县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改革,漳县国有林场体制机制得到全面创新。国有林场主要功能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和生态产品,按生态公益型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国有林场以场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为核心,新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培育、发展机制初步构建。职工收入水平达到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林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林业主导产业效益不断提高。

国有林场是漳县生态修复和建设的主阵地,承担着培育和管护国有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全县现有2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达57.58万亩,有林地面积25.3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8.86万亩,活立木蓄积23.3万立方米,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为45.5%。改革之前,该县2个国有林场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存在着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全县国有林场运行困难,职工生活水平较低,林场发展举步维艰。

漳县在国有林场改革中围绕“一个导向”,守住“两条底线”,完善“三大机制”。“一个导向”即坚持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的这个基本功能定位;“两条底线”是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保障和改善好民生;“三大机制”是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健全职工收入保障和社会保障机制。自启动国有林场改革以来,漳县制定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认真开展了摸排调查,摸清了国有林场的“家底”,通过清算资源、资产和债务,清理人员编制和结构,清查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参保情况的“三清”活动,完成了全县国有林场资源、资产和债务统计,职工收入统计和社会保险欠费统计等,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期间,漳县及时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政策,清缴国有林场职工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用141万元,彻底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按照省、市改革方案的要求,于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2018年1月,全县2个国有林场定性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林场108名职工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达到了的预期目标,为全县国有林场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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