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优化补偿政策确保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
漳县讯(通讯员杨鹏)2015年以来,漳县以解决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宗旨,新农合补偿政策围绕“惠”字出思路、想办法,着力在优化补偿方案上做文章,在农民最大化受益上下功夫,使新农合在精准脱贫中发挥了中坚作用。
“一提一降”普惠参合农民。漳县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补偿方案,县、乡两级住院报销比例均比省级《方案》提高10个百分点,分别达到80%和90%,省、市住院报销比例比省级《方案》均提高了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55%和65%。同时,进一步降低起付线,省、市、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降到2000元、800元、300元、100元。去年1—11月份,已补偿农民94779人次5025.71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1.4%,实际住院报销比达到63.31%,报销比例较2014年同期增加了8.86个百分点,居全市之首。“一提一降”使参合农民多受益542.16万元。
“一免一提”优惠特殊人群。为了充分发挥新农合医疗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关切弱势群体,始终关注农村五保户、九十岁以上老人、孤儿、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对全县特殊人群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且报销比例提高5%。截至目前,全县特殊人群共补偿1618人次,补偿金额494.79万元,多补偿76万元。
“二个提高”助推精准脱贫。一是贯彻省、市卫生***政策,对***建档立卡户住院补偿比例再提高5%。截至目前,新农合基金对***对象3961人多补偿70.99万元。二是普通门诊个人年度报销限额从100元提高到150元,截至目前,门诊补偿71645人,共补偿318.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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