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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密防范地质灾害的紧急通知》重大隐患点全天专人值守遇险情及时预警撤离群众

西部商报 2013-07-28 19:58 大字

商报讯(记者 李杨 实习生 邸亮) 7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密防范地质灾害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一旦发现险情,确保及时预警,引导受威胁群众及时撤离。

今年入汛以来,甘肃省中东部和南部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引发近500起地质灾害,特别是岷县漳县6.6级地震诱发了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近日,甘肃省又遭遇新一轮强降雨袭击,引发多起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在一些地方造成了新的人员伤亡。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密防范地质灾害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要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当前,甘肃省正值主汛期,全省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明显上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松劲,继续坚持防范在先、生命第一的理念,继续保持和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全力投入到灾害防范工作中,把强降雨反复来袭所带来的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同时,要超前果断采取避险措施,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各市州要紧张起来、行动起来,迅速对防灾工作作出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对威胁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严密排查和监控,严防死守,特别是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一旦发现险情,确保及时预警,引导受威胁群众及时撤离。强降雨期间,对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内的人员,要坚决转移避险;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施工现场、工矿企业要坚决停工避险;对灾害隐患严重、灾害易发高发的乡村道路、临时便道等危险路段,要临时封闭避险。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转移避险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不服从地方政府避险安排、执意继续施工或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作出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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