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一“老赖”迫于司法拘留压力主动履责

定西日报 2019-07-16 07:03 大字

渭源讯近日,渭源法院莲峰法庭干警赴天水秦州区准备对一“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时,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向申请人王某履行了大部分给付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王某与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渭源法院于2018年6月13日作出判决,判令康某于判决发生效力后三个月内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000元,按照月利率6‰支付2017年7月21日至还款之日的利息。判决生效后,康某一直外出下落不明,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于2019年4月9日向渭源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康某仍然外出下落不明。7月9日上午11时许,渭源法院莲峰法庭的办公电话传来急促的铃声,原来是申请人王某,他告知办案法官被执行人康某在天水某工地干活,要求办案法官前来抓“老赖”,莲峰法庭干警放弃下班休息时间,第一时间赶赴康某所在工地,在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司法拘留时,康某当即主动联系筹款15000元、剩余7000元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至此,王某与康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司法拘留作为法院执行程序中一种严厉的制裁措施,具有强大的制裁作用。能够对被执行人产生有力的威慑,从而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1月—6月,渭源法院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24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其中18名被执行人在拘留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履行了给付义务,及时保证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侯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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