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昕陇家苑”小区开发商与建设方因工程款对簿公堂 185名农民工受“牵连”工资被拖欠一年
已竣工一年多的“昕陇家苑”小区4号楼目前仍无法入住。
位于渭源县清源路的“昕陇家苑”小区2号、4号楼,2011年竣工验收合格后已具备交房条件,但截至目前,该工程的185名施工民工仍无法拿到工资,住户也无法入住。记者从该工程乙方渭源县强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由于甲方定西市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向他们支付剩余工程款,现已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工程竣工农民工工资迟迟拿不到
12月9日,记者来到“昕陇家苑”,在小区内见到了前来催要工资的农民工任师傅。据他讲,2009年10月,他和工友一同进入工地,前年工程主体完工,去年装修水电,谁知在去年7月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定西市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简聚业公司)迟迟不肯支付工程款,185名工人的140余万元工资也被拖欠了。后来承包方渭源县强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强盛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为农民工垫付了100余万元工资,但现在仍有数十万元没有付清。记者采访得知,现场催要工资的工人目前被拖欠工资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
陈先生是渭源人,2010年登记购买了“昕陇家苑”4号楼,按照售房部的说法,2011年下半年就能住进去,在他交付4万元首付款后,陆续又交纳共20万元房款,现在距离交房日期已经过了一年却仍杳无音信,每次他们去售房部询问时都会得到“这两天问题就解决了”的说法,要退房开发商却拒绝办理。
施工量是否增加成双方争论焦点
1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强盛公司第九项目部经理左荣,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农民工清单,上列185名工人详细信息,据左荣讲,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多时间内,曾经在该工地施工的100多名农民工多次找到强盛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但因为甲方聚业公司不支付工程款,他们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多次催要无果后反倒被聚业公司以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为由告上法庭,并要求强盛公司支付违约金等费用共计300余万元。
记者从强盛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与聚业公司签订了开发建设“昕陇家苑”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2号、4号商住楼的施工协议,2009年10月8日开工建设,2011年7月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在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内,他们向聚业公司连续送交三次决算报告,但聚业公司并没有进行审核、结算、付款或申请鉴定机关鉴定。而是对强盛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付出的劳动进行了否定,据强盛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他们所承建的2号、4号楼在施工过程中,聚业公司提出设计图纸变更,他们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后施工面积增加1183.59平方米,增加面积按照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计算聚业公司应付工程款115万元。
左荣告诉记者,聚业公司所称他们拖延工期也并不属实,因为在合同中双方就有约定,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影响、工程量增加等问题时工期可以顺延,并且工程还在建时,聚业公司将承包给强盛公司的窗户转包他人,造成房屋粉刷不能进行,故竣工日期推后是聚业公司一手造成的。
工程款是否结清双方各执一词
12月10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聚业公司总经理李社。据他介绍,双方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11年5月,但实际竣工日期拖延到当年7月才进行了竣工验收,实际上验收也没有结束。这样一来,强盛公司就等于违约了。现在双方所认为的矛盾焦点就是施工面积和施工量有无增加的问题,李社称,工程在建筑过程中,工程面积是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来进行的,这需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甲方提供,所以最终面积是固定的。对此一审法院委托鉴定并出具了一份《鉴定报告》,强盛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委托鉴定程序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反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鉴定工程项目、工程款与实际施工费用不符。
记者就工程款是否结清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强盛公司表示,聚业公司在支付工程款的程序上也违反了合同规定,聚业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中的金额和时间付款,而是先后支付了30多次,每次付款都有票据为证,且现在还少支付工程款530万元。聚业公司对此则称其已付清了所有工程款。
12月11日,记者了解到,该案经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强盛公司向聚业公司交付承建工程并承担违约金6.3万元,判决聚业公司给付强盛公司工程款67.0134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1月27日,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文/图 本报记者 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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