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进学)为加大解决群众
本报讯(记者王进学)为加大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压力传导,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市纪委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5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岷县闾井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张映明私自挪用专项经费问题。2015年4月以来,张映明利用职务之便,将保险查勘补助费和防疫经费24761.14元挪用为办公经费,共支出22270元,其中接待支出6361元;同时,在该站门诊违规经营牛出败、犬五联等生物制品。2015年12月25日,岷县畜牧兽医局给予张映明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闾井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
2.安定区符家川镇红庄村原文书祁生和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1年,祁生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骗取并侵吞该村4户村民低保金等惠农资金共计17840元。2016年1月27日,安定区纪委给予祁生和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临洮县中铺镇崔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学志、村主任马培军、村文书田万倾乱摊派问题。2013年,在崔家山村村委会集体商议决定下,马培军以跑项目名义向该村8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8000元,用于贴补“双特户”危房改造建房款和支付村路维修费。2015年12月16日,中铺镇党委给予杨志学、田万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培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通渭县北城铺乡锦鸡村村党支部书记何满勤、村主任李庆明违规收受五保户建房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何满勤在负责组织修建该村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中,将支付完工程款后剩余的10000元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部办公和本人与李庆明个人消费,其中用于村部办公支出1580元,何满勤、李庆明两人分别消费4420、4000元。2015年12月22日,北城铺乡党委给予何满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庆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财政。
5.渭源县清源镇鼠山村党支部书记申明元、村委会主任宋建国、村文书殊永刚等人虚报灾后重建户问题。2014年5月,在确定灾后重建户过程中,申明元、宋建国、殊永刚在明知村民刘某按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刘某上报为灾后重建户,时任包村领导、计生办副主任石祥英和驻村干部蔺金鹏未严格审核,致使刘某套取重建项目资金40000元。2015年12月15日,清源镇党委分别给予申明元、宋建国、殊永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财政;2015年12月28日,渭源县纪委分别给予石祥英、蔺金鹏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加大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也是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实际成效的重要举措。(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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