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
本报讯(通讯员卢永明)今年以来,定西市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为阳光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健全救助机制,防止暗箱操作。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机制,推动建立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信息资源共享等机制,实现了对申请社会救助贫困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房产、社会保险等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的精准高效核查,使市、县、乡主体责任得以落实,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社会救助兜底脱贫。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预防违纪违法。针对涉及扶贫工作领域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制定完善了救助项目审核审批流程图,明确实施救助行为的承办机构、前置条件、审批程序、职权范围,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规办事。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防控模式和监督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划好自律底线,强化自我防范。加强全市民政系统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民政救助扶贫政策与依法依纪办事的能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解决农村低保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全市“民政工作规范管理年”“民政干部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先后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定西市民政系统“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督查工作组,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促整改。6月中下旬,针对省民政厅督查定西市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市局主要领导对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县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工作约谈,督促县区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整改,确保审核审批的主体责任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有力维护了城乡低保政策的严肃性。
四是畅通信访渠道,严查违规操作。为有效化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全市民政部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依法依规及时解答、调查、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对反映问题能够当场解答的,从政策宣传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详细做好解答;对反映问题需县区调查处理的,及时给相关县区发督办函件,并要求限期调查办理并答复当事人;对反映问题比较严重的或敏感热点问题,由市局安排相关人员直接调查处理,并将查办结果及时答复当事人。截至7月底,市上已向各县区交办涉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信访件85件,其中市局直接调查处理16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整改实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民政扶贫救助资金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和扶贫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紧扣民政社会救助助推***重点任务的落实,紧盯重点乡镇、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低保反映问题较多的县区和乡镇,全面开展民政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督查,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腐败问题。市局先后分4次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全市36个乡镇87个村92个社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向各县区下发整改通报4次,督促落实整改事项98项。督促县区查处问责低保违规操作的干部19人(乡镇干部5人,村居干部14人),达到了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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