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通报“中富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部分投资者为私利竟干扰民警办案要求释放嫌疑人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李存雄 李延成
鑫报讯 2016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据统计,今年1至4月,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6起,涉及受害群众4000多人,涉及金额2.2亿元。目前,公安机关已破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昨日,兰州市公安局特别通报了该局经侦支队侦破的兰州中富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相关情况。
2016年3月以来,部分中富公司投资者来经侦支队报案称:2015年2月以来,兰州中富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罗升永以借款名义向投资群众非法集资。借款到期后,罗升永无力还款。3月15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罗升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罗升永(男,汉族,四川绵阳人,49岁)2011年2月在兰州设立兰州中富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后至2016年3月案发,利用报纸做广告、客户之间拉人头的方式,以月利息2.6%-5%为诱饵,非法集资,涉及群众200多人,造成实际损失特别巨大。2016年4月21日,犯罪嫌疑人罗升永被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然而,3月17日自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罗升永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几十名中富公司的投资者,每日到金盾大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办公区域聚集,干扰民警办案,阻止投资群众报案,向公安机关施压,要求释放犯罪嫌疑人罗升永。办案民警多次耐心做投资者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公布调查情况。
经查:2015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罗升永的资金链就已经断裂,无法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拖延时间,犯罪嫌疑人罗升永不仅串通马某(定西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还款计划》,制作了假的签订合同场景的音像视频,而且还声称要成立民营银行,发行股票,以达到继续欺骗投资者的目的。同时,警方还查明,犯罪嫌疑人罗升永把非法吸收来的集资款,并没有投入到任何具体实体经营项目中,除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投资者本金、高额利息和中富公司正常运营之外,剩于款项基本上以其妻张某和其女罗某的名义,投资到期货市场。
2011年至今,罗升永在海通期货、中信期货等期货公司开户,投资期货市场造成巨额亏损。目前,这两个期货帐户余额均为0元。其余集资款项的去向,警方正在抓紧核实之中。而且,犯罪嫌疑人罗升永还先后将集资款购置的用于个人消费的甘A25189奥迪Q7和甘AME699(甘AKM348)进口现代两辆汽车和莱茵小镇200多平方米、雁滩新尚城90多平方米的两套房子也都全部转让、变卖,用于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
犯罪嫌疑人罗升永至案发,个人的信用卡欠款55万元,中富公司办公场所的水、电、暖和员工工资也欠款20多万元。可以说,犯罪嫌疑人罗升永既无实体经营,又无个人存款,已无力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但不少投资群众却从个人私利出发,希望罗升永出来,继续骗钱来偿还自己的本金。并且,为了达到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罗升永的目的,投资者还多次到报案人的家中,采取威胁和恐吓报案人的方式,企图让报案人撤案。3月17日至今,虽然办案民警耐心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但成效不大,中富公司的投资者仍然每天到金盾大厦经侦支队办公区域聚集。
由于投资者的阻扰,截止目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只接待了几十名中富公司投资群众报案,涉案金额就已高达3500万元。为此,警方借助鑫报告知人民群众: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严打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投资”、“金融咨询”等类型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法人及高管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不断提升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综合成效。同时,警方提醒告诫广大群众,一方面,大家一定要捂紧个人的钱袋子,擦亮自己的眼睛,冷静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你贪的是利息,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不要让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成为犯罪分子挥霍的本钱。另一方面,希望受害群众不要再受蒙弊和欺骗,要相信公安机关,尽快报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尽早抓获犯罪嫌疑人,惩治犯罪,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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