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检察院多举措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定西日报 2020-07-07 07:28 大字

今年以来,陇西县检察院认真落实省检察院“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年”各项部署要求,通过不断夯实基础、细化措施、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探索建立涉民企案件会商登记制度,审慎处理民企案件。规定涉民企案件一律同步受理、同步报备,由承办人第一时间将涉民企案件起诉意见书报送专项行动办公室,对审查属于涉民企的案件,加注专用条形章标识后,报送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同步审查,在案件结案前与承办人会商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处理意见层报上级院审核,确保了涉民企案件依法审慎处理。制度建立以来,办理涉民企案件16件42人,层报省检察院审核7件10人,经审查不起诉8件11人。

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如在办理某企业负责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经审查该负责人在案发前已全部补缴了抵扣的税款,且能够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同时,承办人了解到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甘肃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实际办公和经营场所,库房存有大量中药材饮片,公司能常年解决10余人的就业问题。经层报上级检察院审查,对该涉案企业及公司负责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三是依托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复产复工、债务化解密切相关的民行申诉案件的审查力度。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审理程序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申诉企业的申诉理由全面审查案件,针对判决有误的案件提出有理有据的建议提请意见,目前共受理该类案件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

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良好氛围。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民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将专项行动相关内容汇编成宣传册进行发放。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000余份,召开座谈会86次,接受企业及职工法律咨询200余次。

张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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