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观护帮教让涉罪少年回归社会

甘肃农民报 2019-02-23 04:36 大字

本报麦积讯 近日,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仪式,来自陇西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2018年4月,陇西县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审查,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景某某、胡某某(另案处理)在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多次盗窃他人电瓶、电动车等财物后出售,价值共计1万余元。案发后,部分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后,根据张某是初次犯罪、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在案件中系从犯、其监护人愿意配合监管等实际情况,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

因张某家住天水市麦积区,陇西县检察院主动联系麦积区检察院对其开展帮教,并与麦积区检察院、张某的监护人签订了三方帮教协议——由陇西县检察院委托麦积区检察院对其进行为期6个月的观护帮教。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张某按时记录自己的思想状况,真心悔过,6个月的考验期满后,陇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于近日在麦积区检察院对其进行了不起诉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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