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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陇国土告字[2017]01号

定西日报 2017-03-06 14:02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陇西县人民政府批准,陇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编号为2017-1、2017-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亩)规划用途供地条件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绿地率建筑系数

2017-1该宗地位于310国道北侧,陇渭高速南侧100工业用地现状供地0.7-1.2-≤24m<6层≤20%>30%501500

2017-2该宗地位于渭州路以东,三元路以北,复兴街以西47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现状供地≤3.5≤35%≤100m≥30%701715.5

注:1.建设时必须符合陇西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和首阳镇城镇统筹总体规划并无偿退让相关道路红线。

2.受让人在竞得宗地后,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3.2017-2号宗地代征道路(2.36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出让方式,在超过底价的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最高报价等于或低于底价时,不能成交。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27日到陇西县国土局四楼或甘肃金正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27日到陇西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可在2017年3月27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陇西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

我局将在2017年3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3人(含3人)以上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未达到3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8日10时在陇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8日09时至2017年4月6日16时在陇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出让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银行帐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陇西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甘肃陇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80030122000003845

联系电话:0931-8506938

18394491845

陇西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金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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