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借酒厮打办案人员被起诉
西部商报讯(记者 陈振峰 通讯员 安转红) 2016年4月13日17时许,陇西县人民法院首阳法庭法官带领3名工作人员依法向在首阳镇樵家河的包某某送达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在办案人员说明来意后,正在与朋友喝酒的包某某不仅用污言秽语辱骂还故意厮打办案人员。在法庭干警欲将其带至法庭接受处理时,包某某又暴力殴打四名办案人员,用拳头击打、用脚踹,并将法庭工作人员的一部手机摔坏。在公安民警接到报案赶至现场时,包某某仍不听劝阻,大喊大叫,继续对法庭工作人员扇耳光和厮打,致法院两名办案人员受伤。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2016年4月14日,包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陇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1日逮捕。
2016年8月26日,渭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渭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0月25日,渭源县人民法院在陇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包某某对公诉方提出的指控事实全部认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并当庭向受伤的办案人员致歉,表示其行为是在醉酒后的冲动行为,希望能得到谅解。包某某表示,愿意如数赔偿办案人员的医疗费等费用,对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款也愿意如数执行。整个庭审程序进行完毕后,法庭宣布将根据包某某的犯罪行为和悔罪情节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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