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

兰州晚报 2019-09-10 03:43 大字

9月9日上午,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对被告人马义龙等4人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下半年以来,马义龙、马义良伙同“黄毛”、“尕唐”等人采用殴打、恐吓等暴力方式,长期控制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汽车南站、塑料厂附近巷道内的“黑车”,强行向多名“黑车”司机收取“保护费”。该团伙在七里河区新旧汽车南站及周边地区,先后对兰州市至临洮县、中铺镇、太石镇、渭源县4条线路上的“黑车”进行管控、滋扰,并以微信群为掌控“黑车”营运情况和收费的平台。自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该团伙共收取“保护费”130.4万元,均已挥霍。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通讯员陈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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