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兰州日报 2018-11-16 01:36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11月15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在甘肃纪检监察网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临洮县新华书店违规设立“小金库”及购买白酒用于日常接待问题。2018年7月12日,临洮县新华书店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张平、党支部副书记尹文笔、副经理张明集体决定,从单位违规设立的“小金库”支出11940元,违规购买5箱30瓶白酒用于日常接待。由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30日,张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尹文笔、张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渭县襄南学校校长马腾违规为其子操办“百日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9月10日,马腾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为其子举办“百日宴”,违规收受41名单位同事礼金4100元。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马腾将30平米的办公室装修为套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8年9月8日,马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同事礼金已退还,超标准办公用房已腾退。

金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杜生俊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杜生俊带队参加在浙江乌镇召开的有关会议时,安排工作人员将其妻作为参会代表上报会议组织方。会议结束后,杜生俊没有按审批路线返回,于5月11日携妻绕道杭州游玩一天,违规报销游玩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伙食及交通补助共438元。2018年10月16日,杜生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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