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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报告

定西日报 2016-04-07 00:19 大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2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汇报》、审议了《关于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管理费用决算和2015年管理费用预算审核情况的报告》《关于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的建议》《关于确定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和月缴存限额的建议》《定西市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分配意见》《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两个业务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等事项,并研究了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9个管理部。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7家,比上年新增1家。全年实缴单位1675家,实缴职工10.2万人,缴存9.13亿元,同比增长22.38%。当年新开户单位36家,新开户职工5193人,净增单位23家,净增职工0.28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43.81亿元,缴存余额36.1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33%、21.45%。

(二)提取:全年提取2.76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30.01%,比上年同期增加10.84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7.68亿元,同比增长55.4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4家。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45万笔7.82亿元,同比增长14.72%、19.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67亿元,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8万笔45.19亿元,贷款余额25.19亿元,同比增长9.42%、20.95%、19.7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9.73%,比上年同期减少1.02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1.34亿元。其中,活期1.24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7.89亿元,1年以上定期0.81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395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69.73%,比上年同期减少1.0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2731.48万元,同比增长20.06%。其中,市中心12731.4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3189.9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441.8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9.62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3678.07万元,同比降低43.61%。其中,市中心3678.07万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3261.98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7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14.28万元,其他支出0.05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053.41万元,同比增长121.8%。其中,市中心9053.41万元。增值收益率2.72%,比上年同期增加1.3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14.8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85.17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85.1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53.4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53.4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7253.4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19.51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885.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1356.27万元,同比降低40.42%。其中,人员经费608.79万元,公用经费115.31万元,专项经费632.1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5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1‰。其中,市中心0.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519.51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1%和19.48%。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15%,国有企业占13%,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其他占2.6%。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50%,中等收入群体占40%,高收入群体占10%。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7428笔2.76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6.5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59%,租赁住房占0.13%,其他占2.4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2.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6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3.79%,其他占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7.7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0.28%,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76.56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9.4%,90-144(含)㎡占89%,144㎡以上占1.6%;新房占91%,二手房占9%。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4%,中等收入群体占36%,高收入群体占0%。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5.7%,比上年同期增加9.0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经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全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两个10%,不高于两个12%;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3386.66元,最高限额为10159.98元;职工个人月缴存额最低限额为170元,最高限为1220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按照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同一标准执行。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挂牌利率调整并执行。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经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降为30%。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将最长贷款年限由20年延长到25年,还款期限推迟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全面推行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担保方式,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经济负担。

4.当年发放异地贷款和贴息贷款情况2015年发放异地贷款4笔109.9万元。

5.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5年,国家就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提高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先后出台了多项新政。中心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及时提交市管委会讨论修改贷款、提取业务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措施,放宽业务办理条件,规范管理岗位行为,积极促进了国家及省、市各级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一是放宽了住房贷款条件。按三部委文件规定,在缴存人正常缴存6个月后就准予申请贷款的基础上,将购房实际行为认定有效期限延长到了3年。全面推行房产抵押担保,取消了与贷款办理相关的所有收费,抵押登记等费用按规定由中心在业务支出中支付。二是进一步简化了各项业务办理手续。取消了贷款申请中提供户口本、住房公积金手册等申报材料的要求,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有效减轻了借款人负担。积极稳妥地推进缴存信息异地互认,并支持异地购房贷款。积极支持“商转公”贷款,努力扩大公积金贷款在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占有份额。三是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新增加了租房提取业务,将购房支取申请时限由1年内延长到了3年内。

6.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将离退休、出境定居、考研、调离本市、解除劳动关系、购建房、还贷等支取业务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管理部,有效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改版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开通了公众微信平台,完善了营业大厅自助服务查询终端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事项服务中完成了本中心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和权力清单的发布工作。

7.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情况

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助推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通过在《定西日报》发布《定西市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以答记者问形式解析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在定西党政网及中心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刊发简报、寄送结息对账单等形式,及时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管理工作情况。同时,在《定西日报》和临洮县电视台开办《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专栏》,并将缴存、提取、个贷等主要业务调整情况和当前各项业务办理条件等,专门编印成宣传资料,在各管理部服务窗口张贴,并向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散发,尽可能广的让各级缴存职工了解到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新规定、新政策。

8.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中心重新起草修订并印发了各项会议、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内控管理制度15个,进一步规范了业务运行,确保了“资金、队伍”管理两安全。同时,积极筹备完成灾备中心和短信平台建设,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贯标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依靠科技手段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的能力。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专户清理规范情况

为了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能够有效监督、规范运行,中心按照“规范、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联合市、县两级财政、人行、公积金管理部,以及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进行专项排查,对不符合开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专用账户全部进行清理,对业务开展中确实需要保留的账户,申请财政和人行重新进行了规范审批,使全市住房公积金真正纳入了财政监管范畴。

10.经费保障机制转变情况

按照“精简节约、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保证运转”的原则,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市财政局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将全市公积金管理工作运转经费由原来自收自支管理纳入为一般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费用的依规有效使用,实现了管理费用的制度性变革。

11.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情况

针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行业形象不佳,文化建设落后,人员结构参差不齐,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动力不足等问题,中心从创建“领导班子好、单位风气好、办公环境好、工作业绩好、思想文化建设好、综合治理好、创建效果好”的目标出发,分步创建县、市、省级文明单位。今年来,对照《定西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标准,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当年投入资金9万余元建成了职工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举办精神文明建设培训班一期,邀请市文明办领导授课和安定区道德模范作了事迹报告。年末,安定区文明办进行考核验收后被安定区委授予“文明单位”。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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