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石料厂破坏周边环境 相关部门责令停产
【社会监督】石料厂破坏周边环境 相关部门责令停产
本报讯(盛捷)2015年12月17日,临洮县红旗乡出卜拉村的村民向本报反映,入冬以来,他们村附近的石料厂大规模作业,致使村子周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开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让村民苦不堪言;同时,有些石料厂将废料随意堆积在泄洪道内,阻挡水流下泄,一旦发生洪水,很容易形成堰塞湖。
笔者接到反映后立刻与当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进行了沟通。
临洮县环保局在接到反映后,立即开展监察行动,对临洮县红旗乡境内及邻近的中铺镇部分地区进行全面检查。一名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记者:当地共有3家石料厂,分别是临洮县兴建石料厂、鸿峰石料厂以及甘肃长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检查中他们发现,兴建石料厂的袋式除尘器中空压机已经损坏,不能起到除尘吸附的作用,但仍在作业;甘肃长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鸿峰石料厂目前正处在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没有作业,但检查人员发现鸿峰石料厂内有作业痕迹。
针对三家石料厂的不同情况,临洮县环保局分别开出整改通知,同时告诫生产厂家在环评批复中的设施、设备没有安装到位前,不能随意开工。
关于石料厂违法占用沟道堆积废料的问题,临洮县水务局实地调查后发现,红旗乡出卜拉沟道内的林惠源石料厂、甘肃长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临洮兴建石料厂均不同程度地将砂石料堆积在沟道内。其中,甘肃长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兴建石料厂将大部分砂石料、废料堆积于沟道内,最窄处仅十米,严重影响沟道泄洪。
目前,当地河道站工作人员已责令三家企业立即进行清理废料,恢复沟道原状。同时对甘肃长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兴建石料厂分别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停止向沟道行洪范围内堆放砂石料等违法行为,并限其15日内清除堆积在沟道行洪范围内的砂石料、废料,恢复沟道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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