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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纽扣揭开谎言

兰州晚报 2014-05-07 12:32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一起入室杀人案、一起河边抢劫案,几乎同时发生的两起案件让临洮县玉井镇中营村的村民们惴惴不安,也让办案民警觉得棘手。就在案件调查时,警方凭借命案现场发现的一粒纽扣,很快找到破绽,锁定真凶!5月6日,甘肃省高院以抢劫罪,判处真凶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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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抢劫先后发生

2012年2月12日13时31分,临洮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县玉井镇中营村一民宅内两人死亡。警方立即出动勘查现场,只见屋内炕头上仰卧一具男尸(金阳),尸体上盖有被子,颈部有明显裂创;屋内地上俯卧另一具男尸(金生)。两具尸体上与案发现场地面均有血迹。在室内地面上,警方找到一枚黄色金属钮扣,纽扣上有五角星图案和“八一”字样。

就在警方为侦破凶案找寻线索时,同村村民王某也出事了,他向警方讲述,“2月11日晚23时许,我骑摩托车回家,当行至姚家坪坡上时,有四个戴帽子的人突然出现,堵住我要钱,并强行把我带到河边,抢走摩托车、一百多块钱后,划伤我的手,把我推入河里,还把那件御寒的黄大衣扔进了河里……”王某的讲述绘声绘色,可在警方听来,似乎总有哪里不太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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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纽扣找到破绽

一起凶杀案,一起拦路抢劫,两宗案件是否存在关联?为了查明真相,警方首先来到村民王某供述的被劫地点,下河打捞,希望能找到蛛丝马迹。果然,一番努力之后,警方不仅在河边找到一把尖刀,还从河内捞出一辆摩托车、一个摩托车头盔、黑色手套一只,以及那件被扔进河里的黄色棉大衣。奇怪的是,棉大衣上少了一颗纽扣!从材质分析,丢失的这粒纽扣与案发现场找到的那粒属于同款。王某立即成为警方的怀疑对象。

一切与案件有关的物件均被送检,经DNA鉴定结果显示,尖刀上有死者的血迹;案发现场金家东侧墙头上提取的可疑斑迹中检出王某血迹;死者脸上的可疑血迹中检出混合DNA分型,经鉴定符合死者与王某的混合结果。原来谎称遭劫的王某正是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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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元存款是祸根

在铁证面前,王某自知事情败露,他终于承认自己就是蒙面劫匪。

2012年11月2日晚7时许,金阳、王某等人聚会喝酒,期间,金阳透露自己有四万元存款,就放在家里。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酒桌上的王某开始惦记这四万元钱。当晚23时许,王某买了一把尖刀后,骑摩托车来到金阳家。带着头盔蒙面,持刀翻墙潜入金阳院内,在进入主房时,不料被金阳和其叔叔金生发现,双方随即发生厮打。王某首先在金阳腰上捅了一刀,金阳没了反抗能力趴在炕头抽搐,叔叔金生见状不停求饶,可王某却狠下心,在金生的胸部、颈部连戳数刀致其倒地。王某回身发现尚在抽搐的金阳时,又在其脖子上补了一刀,了却性命。

杀死金家两人后,王某因恐惧没有劫取财物,在逃离现场后,王某将作案用的刀子、头盔、头套、摩托车等物扔进洮河,岂料自己不小心也掉进河里,为了掩人耳目,王某编造出遭人抢劫的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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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宣判维持死刑

该案经定西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入户抢劫中,遭到被害人反抗,遂持刀将二人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决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王某以“酒后犯罪、认罪态度好”为由提出上诉,请求甘肃省高院对其从轻处罚,省高院二审认为王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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