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贩卖坏肉被判了
本报讯从养殖户手中收购病死母猪,清洗、冷冻、再进行熟食加工,经过一系列“伪装”后,病死母猪被制成腊肉、腊肠等成品,成为平常百姓的盘中美食。如此“黑色产业链”在影响胃口的同时更令人发指。1月29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对这群黑心商贩进行一审宣判。
冷库藏着260头病死母猪
2012年3月25日,公安人员将目光聚集在位于城关区刘家滩2号的一处出租屋内,房屋的租用者名叫王五齐,他租用此地作为一处食品加工点。当公安人员破门而入时,一头死猪、73公斤冻肉,以及已加工好的腊肉3袋(65公斤)、腊肠3袋(62公斤)、腌制腊肉20公斤呈现在警方面前。进一步侦查中,警方查获了王五齐向“川湘缘酒店特色菜品商行”和“兰州诚信熟食水产批发部”出售腊肉、腊肠的收据。顺藤摸瓜,警方于3月26日,在甘肃省临洮县临康路197号的一处冷库中查获病死母猪260头,重20吨。冷库的租用者名叫郑小龙。
收购倒卖再加工制作熟食一条龙
由于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兰州警方立即对嫌疑人进行审问,一条利用病死母猪肉制成腊肉、腊肠等肉制品,再销售进寻常百姓家的“黑心产业链”逐渐清晰。
郑小龙,收购病死猪肉的幕后策划者之一,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他与张建海共同谋划了“收购病死母猪行动”。在郑小龙的指使下,张建海以某保险公司临洮分公司员工身份,活跃在投保的生猪养殖户当中,当农户的母猪生病死亡后,张建海在进行理赔、尸体处理的过程中,违反“销毁死猪尸体”规定,直接将病死母猪尸体进行内脏清理。随后,他将清理好的病猪尸体运至郑小龙租赁的甘肃省临洮县临康路197号冷库内进行加工。
王五齐,熟食加工贩,他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从郑小龙处收购病死猪肉后,加入红色素等材料加工制成腊肉、腊肠。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王五齐从裴存生、裴林娃处购得病死猪肉共计1500余斤。除此之外,他还从郑小龙处累计收购病死猪5吨。待加工制成腊肉、腊肠后,王五齐将以上熟食贩卖给张苏滩“兰州诚信熟食水产批发部”的贺枝,以及绿色市场1号棚27、28号“川湘缘酒店特色菜品商行”的朱传平,再由贺、朱二人销售给消费者。
5名黑心商贩一审判决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小龙、王五齐、裴林娃、裴存生、张建海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不惜以身试法,故意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其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国家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同时还危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健康权利甚至生命安全。
法庭一审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郑小龙有期徒刑二年,罚金5000元;判处王五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裴林娃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裴存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被告人张建海获刑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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