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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肇事逃逸呈上升趋势

甘肃日报 2012-07-27 00:52 大字

兰州:交通肇事逃逸呈上升趋势

本报记者 沈丽莉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随着兰州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肇事逃逸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了解,2011年兰州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53起。而今年前7个月,肇事逃逸案件数量就达到43起。数据表明,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的发生率正在呈上升趋势。

2012年2月27日22时30分,兰州市河北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北滨河路龙源民族歌舞团路口一行人被车撞倒。接警民警赶到现场,经勘查及走访,初步认定是一辆黑色小车肇事后逃逸,受害人在现场已死亡。大队民警分组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录像、继续走访目击人、通过汽车碎片确认车型等工作,于3月1日在南滨河西路一汽修厂门口找到肇事车辆,但驾驶员唐某已不知去向。随后唐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4月5日上午,河北公安交警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兰州一家宾馆将其抓获,经调查,唐某为无证驾驶。

4月3日凌晨,在东方红广场东口十字西侧,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现场遗留大量机动车碰撞碎片。民警通过调取案发时段途经该路段和相邻周边路段的所有车辆监控画面50余段,汇集相关监控线索,并根据遗留碎片从车管所调取相关车型档案资料,筛选出13种车型,并组织各执勤中队逐个排摸汽修车和汽配部150余家,于当日中午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6月23日23时,一名男子在西固区西固巷景阳大厦门口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民警很快锁定肇事车辆,但司机廖声称自己只是开车路过交通事故路段,没有肇事逃逸。在民警的耐心说服和在确凿的证据面前,6月27日,廖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7月17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民警赶赴临洮县,将今年5月31日在南滨河路驾车肇事至一死一伤后逃逸的司机抓获归案。至此,兰州市今年发生的4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全部得以破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往往想到的是面临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便仓促选择驾车逃逸。肇事逃逸者的这些心理因素是导致肇事逃逸案件发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兰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欣说,导致交通肇事逃逸人往往存有侥幸心理,特别是碰上夜间、雨雪、大雾、车牌号污损等特殊原因,肇事人就会抱着侥幸心理逃逸。其次,一些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产生畏罪心理,害怕受到法律的严惩及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或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怕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及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驾车或弃车逃逸。另外,肇事者考虑一旦报案,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受到扣车、扣证、行政或刑事处罚,所以也会导致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

张欣告诉记者,通过破获的案件可以清楚看到,在警力和科技手段相结合的破案模式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成功率微乎其微。而且,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因此,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快速报警,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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