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激活存量用地 为滨州发展创造新空间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刘青博通讯员孙琳琳
近年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日益紧张的现实,滨州市按照“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率先开展了一系列用地改革,努力激活存量用地,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在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而这背后,有一支为之默默付出的团队,其成员面对艰巨的改革任务敢于担当、勇挑大梁、积极探索,凝心聚力攻难关、破难题,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硬骨头,为全市土地利用综合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支团队就是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日前,该科室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攻坚克难奖”先进集体。
试点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为全省提供了改革方案和“滨州样板”
为树立“亩产论英雄”理念,2019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试点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与相关部门一起制订了《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滨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滨州市“标准地”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及联合竣工验收规定》《滨州市“标准地”工业项目联合达产验收工作方案》《滨州市“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框架文件,对29个行业用地制定了建筑容积率、亩均投资、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控制性指标,按照政府与使用“标准地”企业双向约束原则,在企业签订履约承诺书和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前提下,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帮助达标企业缩短建设周期。
改革推行以来,滨州市各县(市、区)结合空闲低效用地盘活,坚持试点先行、样板带动,全面落实事前定标、告知承诺、按标用地、全程监管等工作,帮助一批行业高标准龙头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和存量建设用地提质增效。
通过“标准地”改革,滨州市转变了传统粗放用地理念,助推了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了项目落地,大大推动了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节约集约使用,为全省提供了改革方案和“滨州样板”。2020年全市完成79宗“标准地”供应,面积6109亩,列全省第一位。2020年7月31日,省自然资源厅简报专刊刊登滨州市改革经验。同年12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学习借鉴禹城滨州日照临沂有关改革经验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通知》,在全省推广滨州市“标准地”出让经验。
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为企业提供“拎包入住”式服务
2019年,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各县(市、区)全面推行标准厂房建设。为落实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充分调研全市空闲低效用地和企业对标准厂房需求情况,制定了《滨州市标准厂房建设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空闲低效用地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集中建设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的标准化厂房,为企业提供“拎包入住”式服务,让企业带设备即可生产,既缩短了建设时间,又“消化”了空闲低效用地,有效缓解了用地建设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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