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烟台晚报 2021-03-02 10:02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纪殿国 通讯员 于宝琦)最近国内发生的一起火灾案例让人触目惊心。2021年2月16日早6点14分,山东禹城市鬲津社区富康蛋糕房发生一起火灾。现场居住为蛋糕房老板及家人共9人,其中1人外出跑步幸存;救出8人中,7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无生命危险。

为何沿街店铺火灾频频发生?总结以往发生的悲剧都有个共同特征,即他们都是集生产、生活、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这种场所极易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据介绍,“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发生火灾时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事故。

“三合一”场所存在诸多安全隐患:1. 建筑设计不规范,结构不合理,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无防火分隔,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2. 产权不明,责任不清,一味注重生产经营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3.业主管理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器材设施缺乏;4. 场所内人员复杂,弱势群体多,逃生自救能力较低。

《消防法(2019年修正版)》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其中第六十一条还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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