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法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
17日,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关于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关情况。据通报:禹城法院将于近日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被害人方某洋之母)不服一审判决开庭重审。
据山东商报稍早前报道,自2018年7月,1997年出生的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被虐待致死。方某洋多次受到丈夫、公婆的殴打,包括用棍子打其头部、肩膀和腿部;拽其肩膀致其头部、膝盖和手磕到地面;用木棍打方某洋的后背、腿部、臀部并让其罚站等。
该案一审判决显示,方某洋公公、被告人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方某洋婆婆、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方某洋丈夫、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据禹城法院微博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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