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法官千里奔波 帮企业讨回400万元货款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杨萌)“感谢法官们跑前跑后调解,不远千里查封,帮我们讨回了400万元货款,可真是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啊。 ”近日,随着禹城市法院市中法庭法官成功将400万元货款划拨到禹城某食品公司账户,这起涉及多家公司的复杂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禹城某食品公司与被告济南某公司签订采买合同,约定被告济南某公司采购原告生产的豆粕,并由德城区一家公司为被告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供货,截至2018年7月,原告已为被告提供价值400万元的货物,但始终未收到被告打来的货款。没有货款,也就无法进行新一轮原材料收购,在资金流转不畅、严重影响公司运行的前提下,原告无奈将被告济南某公司诉至禹城市法院,要求其尽快偿还所有货款。
禹城市法院市中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韩杰、孙洪海立即开启走访调查工作,在查询了被告以及担保公司所有账户后,承办法官发现,这两家公司已经确无存款,尤其是提供担保的德城区某公司已经倒闭在即,自顾不暇。但如果原告拿不到货款,无法进行原材料收购,农民辛苦种植的大豆无法按预期售出,不仅在很大范围内影响当地各行业发展,且有可能出现其他社会问题。
韩杰、孙洪海随即开始新一轮的细致查询,两人了解到,被告济南某公司还有一名股东为四川某物流公司,且该公司也有履行出资的义务。韩杰、孙洪海立刻赶往四川,此时四川某物流公司正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部分楼房正在出售。了解到这一线索后,韩杰、孙洪海联合当地法院冻结了该物流公司名下正在出售的10余套楼房。
楼房冻结,无法进行正常买卖,迫于多方压力,四川某物流公司主动找到韩杰,提出偿还相关货款。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最终达成了“四川某物流公司代被告偿还原告400万元货款,并将货款一次性打入禹城市法院指定账户”的调解协议。目前,原告已按期收到货款,此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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