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土地“松绑”,让农民富裕 禹城市创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纪实

德州日报 2018-09-17 09:01 大字

□本报记者杨德林本报通讯员庞占英聂跃民

2018年7月,自然资源部督察组到山东督察禹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认为禹城改革试点在制度建设和实践操作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2015年3月,禹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县市,随着改革深化,又启动了“入市”“宅改”,是山东唯一全面展开三项试点的县市。

“自2015年德州市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2016年9月统筹推进‘征地\’和‘入市\’两项试点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初步打造了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符合群众利益的土地制度改革‘禹城模式\’。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趟出了新路子,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了独具禹城特色的系列创新成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出了新经验,在全省范围内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市政府党组成员,德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禹城市委书记张安民说。

重民意,勇闯改革深水区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十分敏感复杂,是难啃的“硬骨头”。随着农村发展形势和生产方式深刻变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势在必行。禹城市委、市政府积极用好全国试点机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制度的有关论述,结合禹城实际,在政策、制度、机制、程序、方法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大胆试验、大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禹城市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对征地范围进行了界定,在规范征地程序和多元化保障上进行了有力探索;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按照同地同权、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2000多亩土地准备交易入市。

改革能够顺利推进首先缘于禹城市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制定了严密科学制度体系,充分保障了农民权益。“我们制定了‘一评估、两协商、三公告、四协议\’程序,保证每个环节都在群众监督之下,符合绝大多数群众利益。 ”禹城市长滕海强介绍,譬如“两协商”,征地前,与群众积极协商,告知土地用途,征求群众意见;征地过程中,建立民主协商机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组织被征地村(组)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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