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人“绊倒”在吃喝等老问题上

德州日报 2018-06-12 09:30 大字

[摘要]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张晓航)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成果,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作用,6月11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大队大队长张淑元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7年8月,张淑元因其子考入某高校,违规收受22名同事礼金5466.66元,并两次举办“升学宴”。 2018年3月,张淑元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德州市纪委给予张淑元党内警告处分。

禹城市城管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杨胜涛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1月24日,杨胜涛乘坐单位公车参加同学外孙女“满月宴”,被察访发现。杨胜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宁津县杜集镇第二管区书记李海峰、第八管区书记冯长领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2月10日,李海峰、冯长领违规接受杜集镇前水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的宴请,被察访发现。李海峰、冯长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四风”问题抓早抓小、惩前毖后,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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