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农地入市激活沉睡资源
[摘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期限50年,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
禹城讯(李月李全一)“在乡村集体土地办厂,不但能拿到土地证,还能办抵押贷款,这得益于禹城市开展的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近日,在拿到190万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后,禹城熊氏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熊维林高兴不已。
熊维林抵押贷款的这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位于伦镇,面积40.38亩,以每亩7.5万元的价格购得,此前这块地是乡镇企业用地。 2015年,熊维林来到伦镇,租下这块地用来生产腌腊食品。今年8月24日,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颁发仪式上,熊维林拿到了这张全省首张“农地入市”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载明,土地的权利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是“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年。“创业20年,我换了6个地方,租私人场地,不敢扩大投资。现在我可以放开手脚购买设备、扩大经营了。 ”熊维林说。拿到土地产权证后,熊维林及时向禹城市农村商业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短短几天时间,190万元贷款便顺利到手。
“农地入市,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盘活了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我们要探索更多的方式,加速各种资源高效利用,为新旧动能转换增添新动力。”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德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禹城市委书记张安民说。
禹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璞翌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除了乡镇企业、村民、经批准的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可以使用集体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都要使用国有土地。就是说,以往,“城里人”“外地人”不能用集体土地搞建设,更别说得到确权发证了。禹城的改革,突破就在这里。
集体土地不仅能确权发证,授信额度、抵押率、利率的算法都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通过改革,能入市的土地迅速成为“香饽饽”。伦镇工业园之前拆迁了一家砖厂,在得知该块土地能确权发证后,几天内,16家企业纷纷主动前来洽谈。
据介绍,禹城现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1512宗3494亩,现已将24宗688亩土地纳入入市试点。截至目前,已有6宗174亩土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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