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德州日报 2019-07-18 10:36 大字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8年年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名单(共3家)

名称:夏津县雷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夏津县雷集镇

法定代表人:刘中昌

名称:夏津县雷集镇常安集幼儿园

地址:夏津县雷集镇常安集村南200米

法定代表人:申宝平

名称:夏津县雷集镇古城童心幼儿园

地址:夏津县雷集镇古城村

法定代表人:刘清臣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7年和2018年年度检查(年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且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任何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社会组织有权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撤销登记名单(共3家)

名称:夏津县生猪养殖协会

地址:郑保屯镇珠东村

法定代表人:李锐后

名称:夏津县红薯产业服务中心

地址:银城街道后赵庄村

法定代表人:赵奎延

名称:夏津县后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地址:夏津县苏留庄镇后屯德百温泉度假村康宁园

法定代表人:王顺华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地址:夏津县民政局

邮政编码:253200

联系电话:0534-3366911夏津县民政局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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