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围墙外的电缆出故障 10万元维修费谁付?
近日,有成都市民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外有一片空地曾被施过工,12月7日20时许,这片空地下埋着的电缆出现故障,整个小区停电,直到第二天17时许才恢复供电。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高达10万元的维修费用该谁支付。
12月7日20时许,成都市龙泉驿区武城大观城市花园突然停电。物业工作人员冯先生立刻让工程部人员检查,发现高压进线无电,便立刻和供电所联系,得到的反馈是:电缆故障,正在抢修。冯先生向记者介绍,故障点位于小区北面围墙外一米处,是一片高出小区内地面近一人高的空地。
据东洪社区工作人员徐先生介绍,这片空地最开始是一片荒地,2013年左右出租给廖先生,先是被用于堆放土方,今年有过一次修建停车场的计划,但因为小区居民反对而没有进行。11月,廖先生希望用这块地修建一个充电站,也受到小区居民反对,因此停工。
这次电缆事故,有业主怀疑是空地上的施工所致:可能是空地上堆放的泥土建渣导致电缆被压坏。对此,记者采访了空地租用人廖先生。他表示,充电站施工因小区居民反对,近段时间都没有进行施工。且电缆周围都是泥土,“百分之百不是我的问题”。
小区业主和物业人员希望供电公司出示一个对损坏原因的鉴定。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何先生向记者介绍,故障原因是:大观城市花园近年来并未委托专业运维队伍开展10kV线路及配电设备运维,未按相关规定定期年检预试,导致小区高压开关柜受潮严重,部分设备锈蚀,高压开关柜电缆头异常放电。同时,主电缆采用直埋方式,不符合现行电缆运行要求,雨水、污水等16年间直接侵蚀电缆,没有稳定的电缆运行条件。此外,因小区周边环境整治、管道迁改等,外部电缆被严重填埋,且填埋堆土内含有大量形状不规则的建渣。电缆长期处于受潮、受压、散热不良等环境中,极易出现故障。
物业人员张女士向记者介绍,这次维修费用达10万元。物业方认为,这笔维修费用不该由小区支付。张女士表示,发生故障的电缆在小区外,并非物业管辖范围,并且现在的物业公司是后来才接手的,距离小区交房已经过去很多年,原来的开发商也无法找到,因此小区物业一直不知道这条电缆的存在,更不用说对它进行维护了。希望供电公司出示证明电缆归属的文件。
对于归属问题,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何先生介绍,大观城市花园位于龙泉驿区大面街办悦来街38号,由10kV河园线供电。10kV河园线投运于2005年12月,属于小区开发商产权线路。
律师说法
过了开发商保修期,维修金该谁支付?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依据相关规定,供电单位与用户应协商确定产权归属及维护责任,若未签订合同,则供电企业对小区建筑区划外电力设施及电缆有管理和维护义务,小区业主对小区建筑区划内高压开关柜等电力设施有管理和维护义务。现电缆故障产生维修费10万元,在不能明确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应由供电单位与小区业主共同承担付款义务。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说: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10kV河园线投运于2005年12月,属于小区开发商产权线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电缆应属于小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由于电缆在小区外,物业方是否有义务对其进行维护,朱律师认为需根据业主跟物业方签订的物业合同决定。
电力工程一般按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保修期,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kV河园线投运于2005年12月,如果没有相关合同约定保修期,保修范围及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自对应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如果过了开发商的保修期,具体维修金该由谁支付,需看物业跟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对于该电缆的维修有没有具体约定。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实习记者 胡恒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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