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武城一经营户被拘

德州日报 2019-02-03 09: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志宁通讯员王志伟鲁鹏)日前,武城县武城镇董王庄村王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武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

1月26日16时许,武城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称董王庄村烟花爆竹经营户王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旧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王某某的烟花爆竹店,对其经营的店铺及其亲属家中进行搜查,最终在王某某岳父马某某家中发现非法储存的200箱“开天雷”、10箱摔炮、2箱划炮。民警当场收缴王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将他传唤至旧城派出所接受询问。

根据相关规定,烟花爆竹产品经营销售需要专店专营、专人销售。另外,对储存地点的安全条件也有诸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并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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