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让“黑社会”无处可藏查实处结“保护伞”案件9起26人

齐鲁晚报 2018-09-28 06:42 大字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李榕见习记者王金刚)9月27日,记者从德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90件,立案52起,查实处结38起69人,党纪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10人。

据介绍,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的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处置办理上,坚持重点研判、优先处置,专项斗争以来,对19件间题线索实行了提级办理、联合办理或指定办理,有效排除了基层办案阻力。

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突破。其中,针对“路霸”和“保护伞”未除等问题,从武城、齐河两县入手,严肃查处了6起“路霸”“保护伞”典型问题。比如,武城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武城县交警大队以二中队中队长马胜才、秩序科科长肖志强、五中队队长于勇为首的17名干警,在查处超载、酒驾、无证、漏保、漏审等违法违规车辆过程中,接受公路痞霸请托,对违法车主不按程序处罚,非法收取公路痞霸好处费,充当“保护伞”问题。同时,根据审查调查掌握类似“路霸”人员行为特点,又顺藤摸瓜,根据线索,对有关国道省道途经县市区进行延伸排查,相继在多个县市区发现类似线索,通过交叉办案、指定管辖、挂牌督办等方式展开深入调查。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90件,立案52起,查实处结38起69人,党纪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10人。其中,查实处结“保护伞”案件9起26人,采取留置措施13起17人。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进驻山东省以来,德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截至9月26日,新增立案和拟立案40件,查结4起,留置3起4人。

下一步,德州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履行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履行好督促落实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以案治本,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好扫黑除恶五项重点工作,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包括线索摸排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直查直办一批、约谈问责一批、通报曝光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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