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被网贷”? 不接招就请搬起走
不愿因租房而背上贷款,21岁的赵国琴和刚大学毕业的严明娟从刚租了半个月的房子里,搬了出去。
两人从成都蓉和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第三分公司(以下简称蓉和家园)以“押一付一”的方式租下一间房子,不料半个月后却被要求通过某分期产品支付房租,担心自己被贷款,两人拒绝。11月16日,两人被要求搬离,同时被搬离的还有其他三名不愿意接受“应花分期”的房客。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两个房产中介发现,对于押一付一的租客,两个中介公司均要求租客以“分期产品”贷款方式支付月租,不少租客在不知情下“被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征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贷款之后一旦逾期未缴纳房租,贷款不良记录将被记录在征信中。
一个月前,赵国琴和严明娟一起到了成都工作,急需租一间房子,在58同城搜索租房信息,租房信息“押一付一”的付款方式吸引了两人。赵国琴说,房源位于武城大街三洲娇子苑小区,由蓉和家园出租。看房后,10月14日,她们在该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通过支付宝支付了1个月押金和1个月15天的房租。差不多同一时间,同一套房的其他3名租客先后入住这套房子。
“室友都是刚出社会不久的,房子环境不错,大家相处挺愉快,打算长期住下去。”赵国琴说,11月14日,应该缴纳下个月房租时,蓉和家园房管员来了,要求所有租客必须办理“应花分期”产品,且将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提供给他操作。被拒绝后,房管员表示,如果不办理分期产品,将会视为违约,搬离房子,且不退押金和剩余15天房租。“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说分期产品是一个交房租平台,从来没有说这是一个贷款软件。”赵国琴说,事后她了解到,“应花分期”是一个贷款软件。11月16日下午,赵国琴和其他3户租户一起到蓉和家园协商,要求退押金退房租,公司答应退费用,但要求4户租户必须立即搬离房屋。
这几天,刚大学毕业的赵鑫(化名)正在能不能搬家发愁。今年7月,他从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联行)以“押一付一”、月租为1000元的价格在青羊区万和苑租了一间房子,先缴纳一个月房租和押金。
8月他入职银行,才了解到每月用于缴纳房租的“会分期”是一个贷款软件,仔细核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确定自己“被贷款”了,不过令他疑惑的是,整个合同约定中,没有一个字提及到贷款。
“知道自己被贷款,房东服务不好我也不敢大声跟他们反映。”赵鑫说,在得知自己被贷款后,他曾想搬走,但让他担心的是,剩余贷款期数他还需要还么?“当时签合同时,就说是一个分期支付房租的产品,协议从头到尾没有提贷款一个字,而且整个操作都是中介公司人员引导操作。”
对于“应花分期”和“会分期”这两种分期产品,蓉和家园娇子苑房管员刘先生说:“不止我们公司,基本上所有房地产经纪公司对押一付一的租客都用这种分期产品。”该公司区域经理苏孟行说:“分期产品不是贷款软件,就是一个交房租分期月付产品,如果不租房子自动解除,不会对征信有任何影响。”小家联行成都城市经理李先生也基本是这个解释。
“应花分期”所属的上海前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品牌公关总监张琳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应花分期就是一种消费贷款软件,该公司就是一家消费金融服务机构。成都商报记者通过“会分期”公司客服向该公司提交了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时没有收到回复。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征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如果贷款出现了逾期,只要贷款公司将数据上报给征信中心,贷款逾期记录将作为不良信用报告记录在征信中。“不管你是逾期一天还是两天,只要贷款公司上报,逾期一天也是不良记录。”
成都商报记者 钟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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