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挤”6 个回家路咋这么不清净
无法调音量、没有关机键、“强制性收视”成卖点……网友反映电梯广告“轰炸”扰民
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一小区电梯里,居民被各类广告围住。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强 摄
扫码看街采视频,听听大家对电梯广告怎么看。
“太时髦了!”小区电梯间的视频广告里,传来男子中气十足的呐喊,直接吵醒了赵女士怀中入睡的婴儿,也把赵女士吓了一跳。赵女士家在成都市成华区和美东路177号的锦绣城(五期)小区,电梯间每天循环播放的视频广告让她不胜其烦。更让小区里一些家有小孩的住户恼火的是,电梯广告中部分“洗脑”内容并不适宜小孩观看,又因无法关机而只能被迫观看。
“谁来管好电梯广告?”近期,四川多地小区的居民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他们的困扰,记者就此展开走访调查。□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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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担心
电梯广告内容“洗脑”孩子看了跟着模仿
“哪里不会扫哪里,学英语so easy。”近日,记者来到锦绣城(五期),刚走进单元大门就听到广告声从电梯内传来,狭小的电梯空间内,挂着5个平面广告牌和1个电子广告屏,贷款金融、美妆服饰、楼盘广告、电子产品、儿童用品,各类产品“应有尽有”。
“每天上下楼看到这些,孩子不知不觉就会跟着模仿。”住户陈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某聊天App的广告循环播放时,“你怎么还单身啊”“单身交友,就上爱聊”等广告语就被孩子们记住了,连几岁的小孩都在问单身是什么,单身是不是特别不好,等等。“最近又开始循环播放奶酪棒广告,孩子一走进超市就吵着要买奶酪棒。”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天府新区复地·御香山小区。小区住户王先生反映,小区电梯里面常有各种医美、瘦身、贷款广告,有的广告画面暴露恶俗,有的广告语诱导性强,例如宣称“女人美了才完整”。“我家里有一个4岁的女儿,担心会对小孩的认知造成不良影响。”王先生说。
记者在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查询发现,投诉电梯广告的居民不在少数。除了担心孩子受影响,部分居民也觉得电梯广告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成都合院二期小区的王女士对记者说:“一些整容广告贩卖容貌焦虑,交友广告制造单身焦虑,每天看到这些心情也会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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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拒绝
电梯广告公司将强制性收视作为营销优势
在不少小区住户看来,电梯广告的强制性收视,事实上是剥夺了他们的观看选择权。
“电梯广告和其他广告不一样,电视广告我不想看,就换台,手机广告我不想看,就关屏,可在电梯里,这些广告完全避不开,也没个关机键。”德阳市东湖首座小区的住户程先生说。
成都市温江区花明路未来城(三期)小区的住户李先生质疑:“简直是强制输出,我上班一天就想安静地回家休息,为何坐个电梯还要忍受广告骚扰?”成都市双流区东升国瑞小区住户郑先生则抱怨说:“电梯门口有2个广告,电梯内有3个平面广告和2个视频广告,也就是说每次回家我至少被强制观看7个广告。”成都市成华区合能·耀之城小区的住户邱先生投诉:“旅拍广告、坚果广告、招聘广告,这些广告内容简单粗暴,有的广告语就是大声地反复吼叫,让人厌倦,我每天都被‘狂轰滥炸’。”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电梯广告公司都将电梯广告的精准人群覆盖、强迫性观看以及反复性阅读,作为营销的优势。比如在分众传媒的官网上就特别强调:“电梯海报主要位于社区电梯内,在必经的封闭狭小的电梯空间内形成强制性收视”“电梯内环境干扰度极低,每周上下超20次,对电梯海报广告信息有充分的收视时间”……新潮传媒的电梯广告宣传语中,也特别突出“在封闭环境里”“图像+声音,强制关注”等特点。
“电梯广告的这种强制性输出方式,无法关闭、跳过,无法调节音量、亮度,让乘梯人没有选择、无处可逃,可能已涉嫌侵犯个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权益。”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冬冬介绍说,2021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规定在人格权编中。“生活安宁权是一种特殊的隐私权,随着经济发展和网络技术发展,逐渐得到重视。未来生活安宁权的适用空间会不断扩大,下一步还需慢慢补充和细化其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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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引入
广告内容大多由广告公司审核 物业称无需征得业主同意
“这些电梯广告内容,到底谁在审啊,有很多真的不适合在小区里放。”采访中,不少居民提出质疑。
复地·御香山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郑先生告诉记者:“广告是广告公司设定好的,内容也由他们审核,只是明确了不能有虚假、低俗的内容。”
这种说法得到了多家电梯广告公司的证实。
分众传媒公司工作人员王小姐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广告均实行备案制而非事先审查制,所以公司电梯广告在发布过程中不经由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审核。但公司内部设有广告审查机制,尤其针对医疗等特殊行业广告,需要提供相应资质材料,进行专门审核。”
同时,四川城市纵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的电梯广告除了自行审核外,不定期也会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
走访过程中,不少小区住户还质疑一个问题:“投放电梯广告是否应该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为什么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来了一堆广告?”
新潮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叶先生解释说:“公司与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广告客户只需要和新潮传媒公司联系广告投放事宜,无需与物业或者业主方面沟通。”
广告公司与小区物业签订广告承包合同,是否征求过业主意见呢?
四川嘉宝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助理李女士告诉记者:“选定广告公司和投放广告,这属于在小区公共区域开展盈利活动。物业无需再征得业主同意,因为我们在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在小区公共区域开展盈利活动,物业公司有权自主经营。”
对于这一解释,锦绣城(五期)小区住户陈先生有些不满:“物业服务合同是格式合同,里面约定在小区公共区域开展盈利活动,谁能联想到电梯广告,物业应该给业主做好解释,最好能把合同的条款细化清楚。”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参与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副主任伍三明介绍:在小区张贴或播放电梯广告,属于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范畴。但“实践中,多数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里,会写有允许物业利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的条款,如此一来,广告投放便可以不再单独征求业主的意见了,小区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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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
针对强制输出特性,对电梯广告的监管应更到位
“电梯广告行业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行业,如何让这个行业更阳光、更健康?这是一个亟需思考的问题。”伍三明表示,小区电梯广告主要受众是小区住户,发布者应该更贴心地去考虑到他们的感受,尤其是老人、孩子的接受程度。
“小区电梯广告不仅仅是一个宣传栏,更是一个体现社区治理的窗口。对于小区电梯广告的监管和治理,还需要社会各方的力量多措并举。”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认为,“特别是面对电梯广告的强制输出等特性,对其监管的尺度应该更严一点,尤其是要严控医疗、酒类、美容以及网络游戏等广告。”
他进一步分析,相比其他而言,电梯广告大多隐身在小区里,监管难度的确更大。在目前广告备案制的情况下,如何优化监管形式、加强走访抽查,也是相关主管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规范管理,可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完善物业服务领域商业广告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小区内商业广告经营方案表决公示、广告内容、权益归属、规范设置及部门工作要求等内容予以规定。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执法。“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畅通线上受理模式,方便群众投诉举报。”陈军说,此外,业主委员会也要履行职责,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约束,减少电梯广告对业主的不良影响。
“目前,重点监管和打击的是违法广告,对于恶趣味的广告重视力度不够。考虑到电梯广告的强制输出特性,最好能尽快明确电梯广告的规范标准,在法规上进一步完善,为监管执法提供法治保障。还可以通过成立广告道德委员会,对广告中涉及的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问题作出审核和认定。”伍三明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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