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两领导干部刁难企业受到党纪处分

德州日报 2019-07-03 09: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德鹏)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教育警示作用,现将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陵城区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钰刁难企业、吃拿卡要问题。 2018年9月,在办理某项目立项审批业务时,王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质疑项目承办公司资质,以并非审批必要条件的各种理由,要求其多次修改材料,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现金及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0.8万元。王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庆云县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原金融办主任刘春明违规从事中介活动谋取私利问题。 2011年至2015年,刘春明任庆云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融办主任期间,先后有民营企业请其帮助筹借过桥资金。为赚取利息,刘春明利用职务便利,将个人及亲属朋友的闲置资金出借给企业,违规获利共计50.105万元。刘春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德州市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耍特权、搞交易,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了企业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履职行为,在政商交往和服务企业中既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落实年”有关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影响企业发展、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强化纠正整改,推进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精准执纪执法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坚决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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