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庆云县(中清)环境公共设施配套再生资源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德州日报 2019-05-16 09:06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德州市庆云县(中清)环境公共设施配套再生资源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德州市庆云县(中清)环境公共设施配套再生资源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拟建于庆云县仿生生物有限公司以东,新205国道以西,巨丰牧业有限公司以北。规划建设危废填埋处理20000t/a,工程主要包括收集和运输系统、贮存系统、处理系统(包括稳定固化系统、安全填埋系统)、配套辅助设施系统(包括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管理办公区等)。项目占地面积为122305.9m2,项目总投资为27680.83万元。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存放于建设单位资料室,以备公众查阅。公众还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具体信息,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中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先生

电话:13075319333 E-mai:11299622@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为:http://www.qingyun.gov.cn/n31116548/n31119219/n38035956/n38036700/c48120756/content.html。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1)项目所在区域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2)愿意对本项目提供意见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建议或要求。(2)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3)对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环保局提出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二条。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为 :http://www.qingyun.gov.cn/n31116548/n31119219/n38035956/n38036700/c48120756/content.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山东中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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