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体验:“护花使者”未检人的一天

山东法制报 2018-05-22 16:30 大字

5月 16日,本报记者前往齐河县检察院,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第二次“今天我当班”体验活动,记录了未检检察官忙碌而充实的一天。

当天上午8:00,齐河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张菊准时到达办公室,稍作整理后,她便和同事一起去齐河五中开展未检法制教育活动。

“有哪位同学能告诉我,有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暴力呢?”“打人就是校园暴力”“向同学要钱是校园暴力”……在齐河五中,张菊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向校园暴力说“NO ”。从电影金句到网络热词,这位全省优秀法治宣讲员使出了浑身解数,通过提问互动、播放动画等生动形式,在同学们的心中植下了法治的种子。同学们也被这位检察官姐姐的情绪所带动,积极地参与到互动中来。

“不做施暴者、拒绝施暴者的邀请、避免成为施暴者的目标……”讲座的最后,张菊向同学们分享了几个“锦囊”,将校园暴力的几大误区做了生动详细的解读。

法治课结束,张菊又带领同学们来到该校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习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记者发现,基地里不仅有法律大讲堂模拟法庭体验、还有一对一心理疏导、 法治咨询、 沙盘游戏教育等活动项目。“单一法制教育并不能满足孩子追求体验、 共情的心理期待。 ” 张菊告诉记者,基地利用微课堂、微故事、微电影等形式,将法制教育、心理教育、传统文化融合在一起,开展整体、全面的青少年法制教育。

下午2: 30 ,张菊和同事收拾案卷材料,赶到另外一所学校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进行案后回访。当时,齐河县检察院对该案经过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设定了8个月的考察帮教期。

“孩子近期在校的表现如何?成绩怎么样?”“ 平时和同学们的交往如何?”“那麻烦您平时多注意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我们,好吗?”…… 在该校会议室,张菊及同事同校长、级部主任、班主任、家长一一进行了座谈,了解了涉案未成年人在校的表现及学习、 生活、与同学交往等情况,并对他们的人生规划提出了参考意见。当了解到几名涉案未成年人进步明显、学业优秀,都有望在今年的高考中步入大学校门时,检察官们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张菊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案结事了,而要将检察职能向后延伸,对涉案未成年人全程关注,从挽救和感化的角度促使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回归社会,防止问题少年变成问题青年。

结束回访返回到县检察院,张菊和同事把一天走访的情况进行整理后,接着又看起来了卷宗、准备次日工作所需的文件……

记者了解到,该院未检科去年以来共开展教育 53 场,帮扶、帮教 28 人,引导3 名涉案未成年人返回校园,4 名涉案未成年人成功就业……作为一名未检工作者,张菊像一位“护花使者”一样,用心呵护着祖国花朵健康成长,让那些可以挽救的青少年重新走上人生正轨。

本报记者  张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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