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欠办来了“不速之客”
本报2月9日讯(记者 谷青)并非建筑工地农民工,却来讨要工资。昨天,市清欠办来了一群“不速之客”。二十几名“农民工”身着“某某开发商还我血汗工钱”字样的马甲,要求政府帮忙讨薪。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这群“农民工”中竟多数是工头花80元一天雇来的“群众演员”。
8日上午,二十几名气势汹汹的“农民工”来到市清欠办讨要工资。他们身穿的橘黄色马甲上,印着“某某开发商还我血汗工钱”字样,十分刺眼。走进接待大厅后,“农民工”没着急反映情况,而是坐到大厅里拍起了照片、视频。
市清欠办工作人员见状便主动与其中带队的工头进行了沟通。经了解,他们是天桥泺口商圈一工地打工的“农民工”,来市清欠办上访是为了讨要工资,但提供不了任何讨薪凭据,仅有的一份结算单也不是上述项目的。
“合同有么,我们先看一下合同。”工作人员问道。
“在外面,我去拿。”该工头边说边往门口走,此后便没了音信。
直到下午两点,合同没有拿回来,二十几名“农民工”也没有要走的意思,工作人员便再次上前询问还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对方却说,今天拿不到钱就不走。
没有合同也不知道干了多少活欠多少钱。无奈之下,清欠办工作人员只得先对每个工人的欠薪情况进行核对登记。核对过程中意外的情况出现了,竟有好几个工人说不出工地的名称,也不知道欠自己多少钱。
这引起了清欠办工作人员的警觉,当即通知现场联合办公的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进行鉴别审查。
听说公安机关要审查,现场二十几名“农民工”走了一大半。对仅剩的7个人审查下来,真相大白:有五个是工地的工人,另外两个是从张庄路劳务市场雇来的“群众演员”。
“老板让俺们来要钱的,管顿饭,一天给80块钱。”来自齐河的袁某、王某表示,她们是受马某雇用,来到清欠办讨薪,具体讨要哪个工程的工资,自己也不清楚。
随后,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马某进行了询问,得知此次来讨薪的“农民工”多数是零工市场雇用的,并不真是工地干活的工人。
对此,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马某、袁某、王某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无论是冒充农民工的“演员”,还是雇用“演员”的幕后导演,都是恶意讨薪的参与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治社会,应依法依规以正当方式按正当法律渠道申诉索要工资款,如发生工程款或工资纠纷,可以求助于清欠办,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恶意讨薪行为无助于事情的解决。”
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所言,马某的行为已然构成“恶意讨薪”,不利于社会稳定。但在打击的同时,是否更应关注诱发其过激行为讨薪的根源?在工程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以及低价中标等问题的存在,为日后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了隐患,一旦上游某个环节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农民工就很容易成为最终的受害者。包工头拿不到想要的钱,就会利用“农民工”以讨薪名义进行上访,农民工想拿到工资,也不得不沦为被利用的工具。“恶意讨薪”的背后,确实有居心不良者,可又有多少是对欠薪的无奈。
新闻推荐
浓浓金穗情,爱心系学子。为改善落后乡镇教育条件,丰富乡村中小学图书资源,1月26日,农行齐河县支行走进齐河县大黄乡,向该乡实验小学捐赠了价值1万元的图书,并举行了简短而又热烈的捐赠仪式。仪式...
齐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齐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