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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一顶“大盖帽”办好百姓事

德州日报 2017-11-14 09:57 大字

[摘要]21个部门718项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

齐河讯(郑军石勇田彬)11月9日,潘店镇南祁村网格员发现村南地头有秸秆焚烧痕迹,随即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发去图文信息,中心审核后转交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执法办立案后迅速转交负责涉农及环保执法的三中队前往处理。在网格长、网格员配合下,经实地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对焚烧秸秆的农户祁某做出处理。

“像这种情况,以往镇上只能给县里相关部门反映,全部处理完至少需要2天时间。镇上有了综合执法权后,从接到信息到处理结束只用了2小时。 ”潘店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赵峰说。

行政执法效率的大幅提升,得益于该县在基层治理体制上的改革探索。一直以来,现有行政执法权多集中在县级或县级以上执法部门,由于管辖范围过大,对乡镇(街道)随时发生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鞭长莫及,而乡镇(街道)是有责无权。同时,今年齐河全面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3951名网格长、网格员日均上报各种信息200余条,但很多信息难以及时处置。经反复调研,齐河决定以乡镇为主体,以乡镇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为“两翼”,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

今年8月,齐河各乡镇(街道)利用闲置办公场所,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执法队伍由精挑细选的机关干部和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执法人员组成,15至30人不等。执法办由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主任,派出所所长担任副主任,同时选配一名专职副主任。县财政统一列支工作经费、配备执法用车、发放制服。

县环保、安监、食药监等21个部门分别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将环境保护、卫生行政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718项执法权力下放到各乡镇(街道)。出台了《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机制、监督机制等。执法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半军事化管理。“要建立权责统一的基层执法体系,凡是执法权力下放到乡镇的,工作中出现问题,主要追究属地责任。”齐河县委书记曲锋说。相关部门通过人员入驻、业务培训等方式,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县纪委、法制办巡回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案件未及时处理的予以曝光,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通过委托执法的方式,使行政执法权向下延伸,有效化解了镇级政府责任与权力不对等问题,实现权责一致,破除了体制障碍,极大提高了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为民服务能力和实效。 ”齐河县县长滕双兴说。目前,通过乡镇综合执法,网格员反映的307件问题及时在乡镇属地解决。其中,监督整改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违规事项176件,并对7起严重违法违规事件按程序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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