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交叉巡察破除人情干扰
[摘要]我市探索巡察新模式
8月7日下午,在德城区委巡察组集中办公地点,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马圣国正在对德城区某区直部门负责人谈话,就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询问。“异地巡察,没有人情包袱,更能集中精力调查情况、发现问题。”马圣国说。马圣国来自齐河县纪委,长期从事党风工作,曾多次参加齐河县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在此次交叉巡察中,担任德城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从6月下旬开始,德州市在德城区、齐河县试点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分别异地巡察两地安监局、物价局。市委巡察办结合两地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抽调两个巡察组开展异地交叉巡察,抽调人员大都是曾经参与过区县巡察或具备谈话、查账、材料撰写等相关业务的骨干人员。“交叉巡察组采取组长固定,副组长、成员交叉的方式,组长由被巡察单位所在地巡察机构选派,副组长及工作人员从外区县纪检、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税务等部门单位抽调。”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闫晓莉介绍说。
规避人情干扰,破解基层巡察“巡不深、察不透”的难题,实现巡察监督作用最大化,是开展异地交叉巡察的目的所在。“巡察组异地开展巡察监督,减少了‘说情、递话\’的机会,增强了查找问题的主动性,在遇到疑点和蛛丝马迹时,也可以借助市委巡察组的权威和经验,对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做出准确判断和定性。 ”谈起对异地巡察的看法,德城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太强深有体会。
巡察工作中,市委巡察办负责两个区县交叉巡察的综合指导协调,并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负责交叉巡察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巡察工作进度和成效。同时,为确保巡察效果,巡察开始前,市委巡察办专门组织了培训班,针对交叉巡察工作重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巡察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巡察期间,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导,每周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
巡察整改工作是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将及时与相关县级巡察机构对接,把被巡察县(区)直部门存在的问题移交当地巡察机构,由其督促被巡察部门进行整改落实。针对县(区)直部门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将认真分析研究,针对问题的性质、类别及产生问题的根源,及时向县(区)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加强县(区)直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区县异地‘回避式\’交叉巡察的做法,打破了县域管辖,将巡察组成员置于陌生环境中,无需顾忌人情关系,可以大胆找问题,提高了巡察质量。各巡察组组长由被巡察单位所在地巡察机构选派,既熟悉当地环境,又负有主体责任,有利于巡察工作推进。 ”市委巡察办主任卢金岭表示。
目前,交叉巡察集中巡察阶段已经基本结束,4个巡察组都发现了不少此前未巡察出的问题,交叉巡察效果初步显现。
□本报记者王德鹏本报通讯员张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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