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教龄补贴标准是什么?
网友“天蓝海蓝”向平原县咨询:我父亲今年60岁,年轻时候在平原县当过民办教师,现在退休了,请问申请民办教师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平原县回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人发〔2014〕1号)规定,从2014年1月开始,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月发放教龄补助。发放教龄补助的人员范围为:现为山东省户口,山东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标准为: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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