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德州市第十四批信访件办理情况

德州日报 2018-11-25 09:25 大字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德州市的第十四批信访件共计2件,截至11月24日,已办结2件,现予以公开。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家。

举报内容 举报地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路岔河桥西一汽4S店噪音和油漆味一直困扰着周边的居民。德州市 大气,噪音

接件后,德城区组织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该信访件所反映的一汽4S店为德州华运汽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一汽大众品牌车辆的销售与维修,距离最近的居民小区位于公司西侧约100米(中间隔有旧货市场)。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取得环评备案回执(德环直属备字[2016]43号)。车辆维修使用的漆料以水性漆为主,各喷漆(烤漆)房、打磨房、维修车间等均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所有经营活动均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夜间不工作,不产生噪声影响。 2018年11月20日,德州市环保局直属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周边无明显异味,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区域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边界噪声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不属实 无 无

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苏庄村村北50米处的粉石厂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德州市 大气

2018年11月15日,平原县组织前曹镇、环保局对信访件反应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粉石厂为平原县一泽石料厂(原名平原县一航石料厂),主要经营石料加工及销售,年产石子60万吨,机制砂3万吨,该企业于2017年9月15日取得项目环保备案意见,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鄂破、粉碎、筛分,均位于密闭厂房内,生产过程中采用局部半封闭、加挂隔音棉帘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该企业北侧为101省道,西侧和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前曹镇苏庄村,距离村民住宅91.7米,满足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50米)要求。

2.平原县环保局分别于11月15日23时、11月16日10时对该企业生产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噪声夜间为47.7分贝,昼间为51.5分贝,均满足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50分贝,昼间60分贝)。

3.虽然平原县一泽石料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排放符合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国家排放标准,但仍有噪声产生。属实

为进一步减少噪声产生,平原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将鄂破工序移至厂棚北侧,最大限度远离村庄住户并采用半地下方式安装,同时增上隔音板将鄂破工序进行内部封闭,确保噪声降到最低。下一步,平原县环保局将加大对该企业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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