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狠抓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履职,增强检务工作透明度 人民监督助力“阳光检察”
□本报记者邓静本报通讯员张娜
“检察机关主动将外部监督力量引入内部监管工作中,加强案件监管力度,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及检务公开透明度。”近日,在全程参与监督市检察院一起涉案财物拍卖活动后,人民监督员艾宪松由衷表示。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试行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近3年来,德州市人民监督员共参与案件监督80起,参与检察院组织的相关活动92次,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推进了检务公开,强化人民监督员的法律监督职能。
促改革落地生根,激发制度新活力
起初,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自己选任管理,2014年,这一制度有了重大转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交由司法行政机关,并在全国10个省市开展了改革试点,打破“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旧模式,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大大提高。
为更好贯彻改革要求, 2015年2月,德州市出台《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严格落实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工作流程,面向全市开展人民监督员选聘工作。历时3个月,76名人民监督员走马上任,开启了新时期人民监督工作。
2016年8月,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德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为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建立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拓展监督范围,规范监督程序,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严格落实山东省出台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信息通报反馈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德州市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完全脱离了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理顺了工作关系。市司法局法规科科长李振忠介绍,目前,德州市每年投入25万元作为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经费,并出台经费管理办法,保障人民监督员工作正常运转。
各项改革举措相继落地生根,让新时期人民监督员履职有了新气象。自2014年以来,德州市人民监督员参与的案件监督数量逐年增加。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官张瑞表示:“改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后,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的时候没有了顾虑,立场更客观中立,监督作用更明显。 ”
充分发挥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李树平是德州市2015年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谈起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感受,他说:“人民监督员监督重大案件是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 3年多的履职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司法公正的真实体现。 ”
76名人民监督员选出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随之建立,信息库由市司法局管理维护。各县市区检察院如果有案件需要监督,可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请,市检察院再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由市司法局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3至5名人民监督员,告知他们参与案件监督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完案件监督后,人民监督员出具案件监督意见书,这种随机抽选的方式保证了人民监督员客观公正履职。监督范围拓宽至11类案件,如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超期羁押或者延长羁押期限决定违法的案件;拟撤销案件和拟不起诉案件等。
2017年12月,人民监督员、平原县人民医院党务工作者陈岩对一起拟作出撤销案件处理的行贿案件进行监督。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马某为使其女儿在某证券公司实习期间得到领导帮助, 有意与该证券公司的投资项目合作,并私下送给公司领导50万元港币。在查阅案卷材料后,陈岩对处理意见提出质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作出详细解释,在侦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投资项目合作并未实际进行,马某的女儿实习期间也未谋取到不正当利益。虽然嫌疑人马某送给该公司领导50万元港币, 但其自身并未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马某犯行贿罪不成立。
在查阅了相关法条并进行充分讨论后,综合考虑情理、法理,包括陈岩在内的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了检察机关撤销此案的建议。
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参加检察院司法救助活动、参加“六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不再限于监督评议案件,如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面越来越广泛。“人民监督员制度既是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也是对检察事业的支持。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优势,把案件办扎实、把检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必将使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张瑞说。
抓培训强素质,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今年9月11日至13日,德州市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了省级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邀请全省人民监督员培训师资库专家、省检察院检察官进行授课,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
监督工作有很强的法律性、专业性,德州市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使人民监督员既能熟悉掌握法律条文,又能深刻领会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同时,利用以案释法、案情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让人民监督员增加对监督工作的感性认识,尽快熟悉刑事办案环节、标准和流程。并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人民监督员培训教材,近3年来,共对人民监督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初任、专项、实务培训6期366人次。“一收、二熟、三听、四查、五议”是人民监督员、德州学院政法学院教学中心主任王海鹏总结出的五步监督法。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出色的监督能力,王海鹏多次受邀到聊城、泰安等地市为当地人民监督员授课,讲解11类案件的监督方法和技巧。近日,他又成功入选全省首批15名人民监督员培训师资库。
从任职初期的忐忑到如今的自信,人民监督员、平原县第二中学教师宫跃喜感触颇深,她说:“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对监督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研究,吃透案情,厘清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问题。对自己的表决意见要经过深思熟虑,确保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
76名人民监督员是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各行各业的代表、精英。如今,他们成为了人民监督战线上的精兵强将。今年5月,王海鹏、杨爱志、李振国等8名人民监督员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 3年多来,全市共有26名人民监督员先后获得省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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