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三年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07件
环境保护基地在平原县落成揭牌。本报6月5日讯(记者张磊通讯员任运通)2018年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5日当天,山东省首个以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文明法治教育为主题环境保护基地在平原县落成揭牌。同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德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5年-2017年)》及德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2017年)。
记者从会上获悉,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07件,其中刑事案件43件被告58人,包括污染环境罪20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7件,盗伐林木罪6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5件,滥伐林木罪4件,非法占用耕地罪1件。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方面包括,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81件,行政诉讼案件83件。
白皮书披露,由于社会公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意识的不断提升、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等原因,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呈现收件数量出现显著增加,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呈增多趋势、存在案件类型分布不均衡的特点。下一步,德州法院将继续有效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工作机制,试点推进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模式,通过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妥善化解环境资源纠纷为最严格的环境资源保护制度提供司法保障。继续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多元化治理,利用好环境保护公益金在救助环境侵权案件受害人、奖励环境侵害线索提供人等方面的作用,为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保公众、维护公共环境权益提供便利和条件。
附:德州市2015-2017年环境资源审判十大案例
1、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案
2、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诉庆云县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
3、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4、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霍某某、王某某、耿某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5、宁津县人民检察院诉宁津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国土监管法定职责案
6、茌平华昊化工有限公司、邹某某、包某某、李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
7、阎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
8、徐某、魏某某、郭某、李某涉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污染环境罪一案
9、李某某诉曲某、白某某、王某某、曲某某、蒋某某、李好某、霍某某、李成某、禹城市房寺镇邢店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禹城市房寺镇邢店社区村民委员会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10、郭某某诉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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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