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两处违建

德州日报 2018-03-13 10:30 大字

[摘要]平原县城管执法局——

平原讯(李玉增)近日,平原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依法拆除两处违法建筑。

2月22日,执法大队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东苑北路和湖西路两处正在建设建筑物,经查两处违建均属于平原县已拆迁征收地域,已经给予当事人拆迁安置补偿。执法人员立即依法依规对两处违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

次日,执法人员发现两处违法建筑仍未拆除,且其中一处还在建设中。该局经过逐级请示,周密安排,于2月23日下午,出动7辆执法车辆、执法人员40多人,依法强制拆除两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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